香港政府在2023-24財政年度《財政預算案》公布引入「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」(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, 簡稱「New CIES」)以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, 增強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, 金融及相關專業界別的發展優勢.
申請資格
- 年齡必須 18歲或以上
- 總投資額 3,000萬港元
- 外國國民(不包括阿富汗、古巴及朝鮮的國民)
- 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
-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
- 台灣華籍居民
獲許投資資產包括:
- 最低投資門檻爲 3,000萬港元
- 其中最少2,700萬港元須投資於「獲許金融資產」 和 「房地產」
- 另外300萬港元須投資於特定的「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」
獲許投資資產內容
- 獲許金融資產
- 房地產(總投資上限為1,000萬港元)
- 非住宅房地產
- 住宅房地產, 但成交價必須為5,000萬港元或以上
獲許金融資產內容
- 股票, 債券, 存款證, 後償債項
- 投資相連保險
-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
- 監會認可基金
- 開放式基金型公司